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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配套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03:28:57

一、招标条件

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已由宜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2019-420584-26-03-04126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配套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工程概况: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承担了传统工艺合成氨装置升级改造一套洁净煤加压气化多联产技改搬迁升级项目,项目位于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本项目采用6.5MPa水煤浆气化工艺,项目建成后年产55万吨合成氨。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大道110号。

4、招标范围:厂前区以及装置区暖通系统的优化、暖通设备及材料的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试验、检验、供货范围、性能要求、交货状态、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售后服务、项目统筹工作、人员培训等。招标供货范围与工作范围至少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文件、技术要求与附件中所述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附件中的参数和基本要求,并将其作为投标的基本依据。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附件所提出的技术参数、基本技术要求和技术服务要求,综合考虑适应性,选择具有先进而可靠的技术指标、装置运行稳定、性能价格比最佳的技术投标,所有设备应采用 100%全新产品。

5、工期要求(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分体式空调待发包人通知后7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其余设备供货安装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厂前区室内安装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天内进场开始施工)。同时提供设备相关技术资料(见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及附件)。

6、质量目标:满足本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及附件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图集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供货单位)必须是所投品牌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的,须上传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签发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供货单位)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暖通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供货及安装相关考核内容)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C1证,1人具有C2证);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2年8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9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类“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10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 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本项目供货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0406日至2023041617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中任一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428日上午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4月06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新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军

联系电话:13986750998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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