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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智能温室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18:10: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漳县智能温室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NZ-JSGC202408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智能温室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3-420624-04-01-5549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鑫森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2.45%贷款:77.55%招标人为南漳县鑫森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曜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漳县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主要流转2150亩土地用于南漳县智能温室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主要完成340座日光温室大棚建设、1座玻璃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并配套完成基地内道路、田地基础设施、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流转2150亩土地用于南漳县智能温室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主要完成340座日光温室大棚建设、1座玻璃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并配套完成基地内道路、田地基础设施、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其他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②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五大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其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4、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项目投资额(或合同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6、施工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 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4)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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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 在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nz.gov.cn/zbb/) 或襄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 ,选择相 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 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见“襄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CA 及电子签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章办理指南) 。 2、完成注册登记后, 请于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 网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 其投标文件。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一经襄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南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漳县鑫森林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20号
    联系人:王旭
    电话:1728228111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建曜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丹阳大道280号徐庶庙村委会三楼
    联系人:袁晗
    电话:15271090806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618号
    联系人: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10—5233361
    电子邮件: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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