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 (项目名称) 随州市博物馆综合提升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HBSU-202406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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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U-202406FJ-00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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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市发改委关于擂鼓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文号为随发改审批服务【2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擂鼓墩文物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为财政资金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随州炎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州市博物馆 建设规模:随州市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筑占地面积11638.6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3459.42平方米,纳入本项目提升部分的建筑面积9859.83平方米,其中陈列展陈面积 8906.83平方米,编钟乐舞演奏厅面积953.00平方米,详见初步设计内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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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两个部分的设计及施工:(一)随州市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包括:馆舍修缮工程(含结构改造)、编钟演艺服务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相关内容建设提升;(二)博物馆展陈工程,包括:基础装修工程、陈列布展工程、专业灯光购置、多媒体系统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以招标人总体工作安排部署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20 合同估算价:11267.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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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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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展陈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的博物馆或者其他文物展品展出的陈列展览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包括临时性场馆布展项目);或者完成过①+②: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展陈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博物馆或者其他文物展品展出的陈列展览深化设计项目(不包括临时性场馆布展项目)②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展陈的施工业绩(不包括临时性场馆布展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临时性搭建场馆除外。(4)财务要求:无亏损,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人承担有资质要求的建设内容时,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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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3日至2024年06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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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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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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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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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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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