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沁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华夏·沁园项目工程总承包(JZSJ-202306FJ-03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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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306FJ-03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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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夏·沁园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1002-04-05-8513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荆堤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荆堤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徐桥路与杨泗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华夏·沁园项目,用地面积38375.2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商业比例不大于3%,绿地率不小于35%,小区计容面积95383平方米,住宅92155.2平方米,菜场和商业建筑面积2741.40平方米,地下室2745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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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采购直至项目移交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城市配套,小区园林景观);2)采购部分:根据项目实际要求;3)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含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配套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含农贸市场)、公共配套用房的建安工程、配套设施、采购、设计。主要包含住宅楼、商业(含农贸市场)、地下室及桩基础、土方及支护、太阳能、市政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广场、铺装、地下管网、小区园林景观绿化、电梯安装、室外供电、中央空调安装等。购置基础设备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消防、电梯、电气(力)设备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31 合同估算价:3788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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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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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工程总承包及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总投资金额)。(4)项目经理要求:1名,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在本单位注册并有合法的劳动社保关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6)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五年内任意三年未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至2022年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相应要求的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若联合体中相同专业有多个成员,其成员应当均具备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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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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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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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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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通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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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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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