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同强二路等9条道路市政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22]102号等批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宜昌市同强二路等9条道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2、工程概况:峡州大道新街坊匝道及中南路匝道拓宽、宜昌市柏临河路(花溪路-东山四路)、共同南路(东艳路-共同东路)、共同西路(同强路-车管所)、牌坊坡路(五龙路-双福家园安置房)、双十路(南站路-葛洲坝78号地块)、同强二路(桔乡路-梅花路)、童家冲路(牌坊坡路-三峡科创中心)、宜昌市两馆一墓接线道路共9条道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
4、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全线的标志标线、标杆、标牌(含基础)。(详见工程量清单,杆杆及标牌涂刷颜色由招标人确定)
5、履约期限:每条道路下达开工令后60日历天。
6、质量目标:达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且必须通过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验收。施工过程中材质、版面信息设置等需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确认后实施。
7、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工程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均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4月-6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人社部门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的施工类“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住建”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否则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8月10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勇
联系电话:0717-6382117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星
联系电话:0717-6218165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四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