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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及初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08:06:06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1]3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概况与范围

1、项目概况:宜都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及初设,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综合治理2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工程。包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总处理规模18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87座,配套建设监控系统1套等工程。)、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体清淤,生态护坡,种植水生植物和增设太阳曝气机等工程)两个部分。

2、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现状调查(现状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出具现状调查报告等)、工程测量、勘察(地质钻孔、地质坑探与槽探、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等)及后期服务(配合招标人通过地勘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期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初步设计评审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批,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成果汇报,并完成后续与方案设计相关的优化设计等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4、履约期限:现状调查周期48日历天,工程勘察周期30日历天。方案设计周期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周期45日历天,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项目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月-6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为牵头单位成员。)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20时0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 年7月31日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科技孵化中心3楼)不见面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时

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7月7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du.gov.cn)。

九、联系人及方式

1、异议联系人:张梅

异议联系电话:15926287240

2、招标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

地址: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园林大道25号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717-4822092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梅

联系电话:15926287240

4、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

联系电话:0717-482209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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