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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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JSGC202409SZ-037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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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城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施工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嘉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嘉源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枣阳市宏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1.原车站路(驾培中心至复烤厂)段道路单侧DN300混凝土供水管道约2500米,改造为双侧DN300-DN600主干给水管道5300米,DN100-DN200入户对接管450米,并配套建设供水设施;2.兴隆路(新华路至万通新城)段道路双侧DN200混凝土供水管道约2000米,DN100-DN200入户对接管200米,并配套建设供水设施;3.建设西路(新华路至西环二路)段道路双侧DN300混凝土供水管道约5000米,改造为道路两侧DN300-DN400(局部路口连接DN800管道)主干给水管道5200米,DN100-DN200入户对接管550米,并配套建设供水设施。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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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程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28 合同估算价:30013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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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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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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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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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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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接过1项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接收证书等)、④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登记信息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加盖公章);3.1.4人员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派本工程的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相应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④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拟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并提供以下承诺函内容:本项目主要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现场打卡(人脸识别)记录且有相应经济处罚措施(未按要求提供打卡记录,不得低于10000元/人/天标准扣减合同金额,每月打卡缺勤超过10人次,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3.1.6信誉要求: ①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⑥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及企业承诺书); ⑦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⑧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⑨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⑩不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并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7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依据财库〔2020〕46号)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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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jyzx.xiangyang.gov.cn/) ,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 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4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 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 0 元, 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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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f.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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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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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