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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02:56:34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以宜税基初设字[2023]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项目维修改造面积755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院区工程等。详细工程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39号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即具备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提供近一期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 《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4月26日至20235月7。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17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官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及《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九、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暗标)。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胡建军

异议联系电话:13886670987

2.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39号

联系人:王燕群

联系电话:13469839239

3.代理机构: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古城路6-203号

联系人:胡建军

联系电话:13886670987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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