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清太坪镇魔芋产业扩繁基地建设项目(01标土建部分)巴东县清太坪镇魔芋产业扩繁基地建设项目(01标土建部分)(ESBD-202408FJ-00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408FJ-00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清太坪镇魔芋产业扩繁基地建设项目(01标土建部分)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基字【202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清太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清太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清太坪镇核桃坪村 建设规模:1、扩建新品魔芋基地,购置新品魔芋、技术服务及种植所需有机肥、复合肥等相关农资奖补;2、新建恒温魔芋仓储中心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对新品魔芋芋种进行筛种、消毒、晾晒。(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扩建新品魔芋基地,购置新品魔芋、技术服务及种植所需有机肥、复合肥等相关农资奖补;2、新建恒温魔芋仓储中心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对新品魔芋芋种进行筛种、消毒、晾晒。(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此标段为01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30 合同估算价:3768701.33元 |
||||||||||||||||||||||
2.3其他: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以下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01标:土建部分,拟新建魔芋中球通风库1座,建筑面积约1800㎡,室外场地硬化,挡墙及排水沟等(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为3768701.33元。02标:采购部分,扩建新品魔芋基地种植所需有机肥、复合肥等相关农资,购置新品魔芋远杂3号2万斤,购买魔芋配套技术服务,新品魔芋培育示范园创建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为3880000.00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本项目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2)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 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18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8月28日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