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宾大酒店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07FJ-12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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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07FJ-12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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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国宾大酒店改造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7-420102-04-05-2520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武汉国宾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黄浦路248号。 建设规模:1号楼建筑面积约3090㎡,2号楼建筑面积约5588㎡,占地面积7073㎡。另外,主入口前广场占地面积约2020㎡,后院占地面积约3200㎡。地下室约700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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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一)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二)土建装修拆改工程及垃圾清运、外立面改造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配电及电气工程、泛光照明、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综合布线及信息化设备安装工程等)、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工程、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设计内容范围内为达到《发包人要求》中阐述的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工程施工内容;协助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 合同估算价:1189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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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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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仍然有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描述)。
(3)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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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22日至2023年07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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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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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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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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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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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