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小河港煤炭储备基地一期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312FJ-24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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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12FJ-24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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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宜城小河港煤炭储备基地一期项目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11-420684-04-01-8233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亿联临港煤储供应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亿联临港煤储供应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小河镇高庄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2365.03平方米,包括1#2#储煤场76000平方米(钢结构跨度100米),办公楼2111平方米,倒班楼2740平方米,及水泵房、配电室、室外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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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宜城小河港煤炭储备基地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建设项目达到甲方生产运营标准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10 合同估算价:919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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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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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④施工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包括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⑤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管理团队)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80000 ㎡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者完成过①+②:①单项合同金额 9000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80000 ㎡及以上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②单项投资金额 9000万元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80000 ㎡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4)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7)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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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14日至2024年0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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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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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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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网(www.hbslft.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www.ltzxgl.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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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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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