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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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JSGC202410FJ-01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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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社会〔202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阳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大西街30号 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17799.72平方米,规划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61122.99平方米,床位400床(新建医疗综合楼住院床位320张、NICU床位30张、传染楼留观床位50张) 其他:项目整体规划,分为两期实施,具体如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行政办公楼等建筑面积19789.31平方米;原传染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建筑面积3063.56平方米;原康复楼改造成综合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1099.34平方米;新建医疗综合楼地上11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45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00平方米;新建配套用房(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站、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以及配套室外工程改造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传染楼内部维修改造,作为新院区发热门诊及传染留观病房使用,建筑面积3063.56平方米;新建立体智能停车库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35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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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等;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分析专业报告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 合同估算价:760197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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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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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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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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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勘察、设计费率:65%(1、该地质勘察服务以中标企业提供的实际劳动成果文件为计费依据,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地质勘察服务费,再乘以投标人承诺的折扣费率,所得价款即为甲方应付中标方地质勘察服务费合同结算价款;2、该项目工程设计服务费以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依据,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工程设计费,再乘以投标人承诺的折扣费率,所得价款即为甲方应付中标方工程设计服务费合同结算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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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资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勘察))甲级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即可),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须提供①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如有)。注:招标发包的项目应附前述①和③。),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评审要求,则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责令停业;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地质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 3.1.5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地质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4)以上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①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且须满足本项目所在地的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及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提出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和深度要求。 ②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无论投标人是否成为中标人,招标人均不对其进行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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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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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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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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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