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3〕2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高家堰镇。
1.3建设规模:2024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涉及2个乡镇12个村,总体建设规模新建2.2万亩、改造提升0.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生态防护、田间道路、科技推广等。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以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9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亩) |
招标控制价(元) |
|
一 |
龙舟坪镇 |
王子石村 |
2355.37 |
本项目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
二 |
黄家坪村 |
2348.13 |
||
三 |
合子坳村 |
2350.71 |
||
四 |
胡家棚村、厚丰溪村 |
4108.01 |
||
五 |
三渔冲村 |
2497.78 |
||
六 |
高家堰镇 |
佑溪村 |
3260.00 |
|
七 |
彭家河村 |
3280.00 |
||
八 |
流溪村、向日岭村 |
3440.00 |
||
九 |
魏家洲村、木桥溪村 |
2360.00 |
2.3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210日历天(含验收)。
2.4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 1041-2013)、《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13--2013)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要求。
2.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5年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定义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4款)
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1名: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具有水利厅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水利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到岗履职,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8.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2024年1月至3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备注:本项目共计9个施工标段,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并在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发布的日期为2024年4月3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9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杜茹娴
异议联系电话:13477169524
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
联系人:覃卫林
联系电话:13872464748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2栋2单元6楼
联系人:杜茹娴
联系电话:13477169524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7-5323336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