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平林镇“擦亮小城镇”平林街道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412SZ-04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平林镇“擦亮小城镇”平林街道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建设工程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投资〔2024〕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鸿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1.对平宋路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建供水管网、新建闸阀井等;2.将平林街道弱电管网入地,安装光缆接续、光分纤箱等;3.新建公共卫生服务站,硬化场地、埋设污水管、新建化粪池等;4.对平林中心门前道路、新南街道路、平林小学道路进行改造,新建雨水管道、新建检查井等;5.对大唐小区、沿河路、粮管所、幼儿园、老政府院内等处背街小巷进行雨水改造,新建雨水管道、新建检查井等;6.对法治广场、平宋路进行提档升级,改造游园管道、修建挡墙等;7.在新集新建路灯等建设内容。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3 合同估算价:10161049.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3.1.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8.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5、6项须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1.7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信息页面截图(含日期及网址)。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定标方式: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