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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天台路消防救援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6 10:14:06

一、招标条件

点军区天台路消防救援站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3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宜昌益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军区天台路消防救援站项目EPC总承包

2、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天台北路北侧(市农科院后)。

3、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295.74m²(约9.44亩),总建筑面积约1971.61 m² 建设内容为:消防站、门卫室、训练跑道、训练场、地下消防水池及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等。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5、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详勘)任务,其中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33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

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质量满足相关规范及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最新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是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都需提供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需提供 20231-20237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有效。

10 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11、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 (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诚信分值为准)。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96202391623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928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96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益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百联慧谷创意产业园区

联系人:杨吉平

 话:0717-66719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

人:胡桂芳

    联系电话:1509095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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