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EPC项目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EPC项目(HBQC-202405SZ-00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C-202405SZ-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大同水库及鹞鹰岩水库存量资产盘活EPC项目已由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蕲春县人民政府发蕲政融字【2023】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万祥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蕲春万祥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建设规模:完成水资源供应能力提升中取水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部分、水库除险加固、水库生态修复与水质提升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1、水资源供应能力提升工程(取水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部分),完成大同水库至二水厂10.11km老旧破损取水管网更新改造。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70km堤岸渗漏除险加固、800m2导流墙基础加固及4座启闭机养护等工程。3、水库生态修复与水质提升工程,主要完成875.56亩清淤扩容、水库沿线的7.41万m2水源涵养林、植草修复、库滨带植物种植以及2.46km截污纳管改造等工程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深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5 合同估算价:4771.21万元 |
|||||||||||||||||||||||||||||||||||||||||
2.3其他:2.3.1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2.3.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誉业绩良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建筑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7、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2、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5月14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