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银城大道排水防涝工程(城区内涝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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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GC-JSGC202310SZ-01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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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谷城县银城大道排水防涝工程(城区内涝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谷城县银城大道排水防涝工程(城区内涝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谷发改审批[2023]2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谷城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富荣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县府西街至粉水广场 建设规模:康乐路DN1200顶管段、县府西街DN1500顶管段、文化街DN2000顶管段、沉井路面破除及恢复、沉井、DN400雨水口连接管、DN1000支管、管网附属建筑物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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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以及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28 合同估算价:32577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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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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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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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注册单位须是投标人。 (6)其他人员要求: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所有拟派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 (7)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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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26日00:00至2023年11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确定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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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yang.gov.cn/wzsy/)、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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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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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