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余川中心卫生院医技楼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武穴市余川中心卫生院医技楼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总承包(EPC)(HBWX-202304FJ-01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WX-202304FJ-01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余川中心卫生院医技楼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2022】189号、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市余川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武穴市余川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穴市余川镇余川大道东侧、余川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建设规模:武穴市余川中心卫生院新建一栋医技楼及信息化建设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92.2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9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一栋两层医技楼,建筑面积907.2平方米;2、院内配套二次供水容积为1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1平方米;3、院内配套工程包括围墙工程381米,高2.4米;4、发配电房及机组为地上一层,包括一间柴油发电机房、一间配电房和一间高压配电柜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5、手术室、产房装饰工程及设备工程为门诊综合大楼手术室及产房洁净工程二次设计、包括洁净用房装饰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电气工程及配套设备工程;6、医疗设备包括脉动真空灭菌器、超声波清洗机(超声)、超声波清洗机(煮沸槽)、纯水机、医用干燥柜等;7、住院病房护士站、病床、防撞击防倒扶手、收费室和药房改造工程共包含6个护士站,病床包括门诊、住院及化验科病床共计200个,床头柜200个,成品病房壁柜200个,医院内防撞设施1250米,防跌倒扶手1250米;收费室及药房改造建筑面积106米;8、HIS系统升级;9、购置电脑120台及微机房改造;10、供应室及洗衣房建设,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院内配套里面增加道路硬化、院内绿化、亮化。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0 合同估算价:2830.00万元 | |||||||||||||||||||||||||||||||||||||||||
2.3其他:最终工程结算以本项目预算财政评审结果为依据。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装修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之一: ①投标人自近5年2018年4月01日至2023年4月01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或自主发包备案表、合同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自2018年4月01日至2023年4月01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额15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或自主发包备案表、合同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③投标人自2018年4月01日至2023年4月01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投资额15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或自主发包备案表、合同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其余人员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⑤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各投标人将《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加入到投标文件,《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已作为其他资料上传到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五位不分排名候选人,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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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2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