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2024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90(HBHA-202411SZ-03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411SZ-03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2024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AJ2024090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4〕238号(项目代码:2407-421122-04-05-8289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红农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红安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本次和美乡村建设覆盖红安县城关镇七个行政村、十二个村民小组,惠及人口约6500人;项目总规划设计面积约2280亩。主要建设内容:硬化道路约20000㎡,人行道及地面铺装约4000㎡,路面刷黑约23000㎡;安装路灯约2000盏;为了改变冬季林相及防火需求,种植树木约5200棵,设置种植箱约210个;设置标牌约3100㎡;改造电商中心广场约10000㎡;为提升片区风貌,建设若干景观构筑和设施、休闲设施,对片区内部分建筑外观进行改造若干景观建筑和设施、休闲设施,对片区部分建筑外观进行改造。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根据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情况,业主可以减少、调整和优化建设内容。工程总承包的服务范围包括:1、设计服务范围:投标人自行通过对现场的详细踏勘,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初步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设计方案优化及投资估算,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2、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内容的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办理自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中间及各专项验收、单项调试、系统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及备案、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6 合同估算价:5091.13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注: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以来承担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③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5、财务要求:无亏损,要求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自行承诺)。(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必须满足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及答疑所涵盖内容。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1月1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