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项目信息
江泰春岸公租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5 08:05:35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泰春岸公租房装修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泰春岸公租房装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已纳入预算的单位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泰春岸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0291.59m² ,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江泰春岸公租房装修项目:5991018.31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05-25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装修内容包括:室内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的墙面地面天棚装饰装修、水电改造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六章“施工图纸”。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其他: 本公告为通用模板,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近 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 至少完成过 1 项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信通),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3425 日至 20235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5169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标信通APP扫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石市众邦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地  址: 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苏州路8号-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8楼
邮  编: 435000邮  编: 435000
联系人: 刘经理联系人: 胡工
电  话: 13329932067电  话: 188723036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快速入口
新闻中心 -  会员风采 -  招标信息 -  招聘信息 -  行业信用 -  关于协会 -  主管单位:湖北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

鄂ICP备13010673号-2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 技术支持:湖北函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