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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经枝江至松滋高速公路(含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项目接线钢梁制造招标DZSGL-1标段(HBSJ-202207GL-058008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21:39:0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当阳经枝江至松滋高速公路(含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项目接线钢梁制造招标DZSGL-1标段(HBSJ-202207GL-058008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7GL-058008001
1.招标条件
    当阳经枝江至松滋高速公路(含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当阳经枝江至松滋高速公路(含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38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当阳经枝江至松滋高速公路(含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47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当枝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接线钢梁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荆州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当阳市坝陵街道,接沪蓉高速公路,经枝江市跨越长江后,止于松滋市王家桥镇,与岳宜高速公路相接。本项目全长约75公里,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枝江枢纽互通至老城互通段采用路基宽度34.5米的双向六车道标准,其余路段采用路基宽度27.0米的双向四车道标准。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为主跨890米钢-UHPC组合混合梁斜拉桥,松滋河特大桥为主跨 555米的双塔混合梁斜拉桥。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在邹畈(枢纽)、两河、半月、枝江(枢纽)、枝江东、百里洲、老城、松滋北、松滋(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9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8.21亿元,建设工期为48个月。项目接线部分的钢梁制造总重量约1.4万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当阳经枝江至松滋高速公路(含枝江百里洲长江大桥)项目接线部分的钢梁制造(不含涂装)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主要工作内容:(1)负责接线部分的材料(不含Q345qD、Q370qD等桥梁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采购、运输、验收、钢材预处理、下料、制造(含零配件)及现场缺陷的修补、节段匹配(含交安、机电等工程相关预焊件及其他附属构件)、车间底漆、自检、保管存放、运输交货、吊装配合等;(2)首件制、焊接等制造工艺的设计、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3)梁段等结构件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4)桥面系附属工程的所有钢结构件(包括防撞钢护栏及其底板、路灯灯柱底座及机电系统预埋孔(座)、排水与支座系统上的钢构件、人行道护栏等)的材料(不含Q345qD、Q370qD等桥梁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采购、验收、钢材表面预处理、制造、车间底漆、运输、安装、防撞钢护栏及人行道护栏的焊接安装、现场缺陷的修补等。(5)钢梁检修养护系统(含检修道护栏、检查车轨道)的材料(不含Q345qD、Q370qD等桥梁钢板、普通钢板及型钢)采购、验收、钢材表面预处理、制造、车间底漆、运输、配合安装、调试等。(6)配合涂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完成涂装工作。(7)钢梁安装过程中的其他现场协助配合工作。(8)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及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中所涉及到的关于钢结构构件、桥面系附属工程等的所有钢结构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DZSGL-1标段。DZSGL-1标段工程范围:接线部分的钢梁、附属设施制造、运输及缺陷修复,本此招标钢结构制作安装详见附录6。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30
合同估算价:0.00万元
  2.3其他:钢梁预计供货期:365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成品梁段交货地点位于本项目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桥位吊装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2日至2023年04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当枝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仙女小学乡村少年宫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人:
饶先生
电话:
0717-4124212
电话:
027-8330892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4月21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DZSGL-1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DZSGL-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92020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应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DZSGL-1

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份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业绩。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完成过”是指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或者市政、铁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完成,发包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下同)质量评定合格。“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架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8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4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打印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5、业绩的认定

1)有效业绩

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获得的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钢结构总重量的制造业绩(公路、市政、铁路桥梁项目均可)。

2)无效业绩

a.从钢结构专业承包商处分包的钢结构制造业绩;

b.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

c.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DZSGL-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DZSGL-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单份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打印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2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45年指2018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架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6项目负责人的上述证明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之后。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桥梁钢梁统计表

标段号

桩号

跨径

布置(m)

桥面宽(m)

结构

形式

说明

土建工程施工标段

DZSGL-1

 

ZK44+089

1*50

17

简支钢混组合梁

仙女大道高架桥第三联

DZSTJ-3标

K47+541.5

1*50

33

钢箱组合梁

枝江东互通主线桥第二联

DZSTJ-3标

K49+120.5

1*60

16.75

简支钢混组合梁

迎宾大道高架桥第十三联

DZSTJ-3标

K51+880

2*70

17

简支钢混组合梁

刘巷大桥第一联、第二联

DZSTJ-4标

K51+655~K51+795

2*70

17.25

简支钢混组合梁

上百里洲大堤慢行坡道桥

DZSTJ-4标

K11+857.9

25+39+35

12

钢箱梁

张家塆大桥第四联

DZSTJ-1标

K75+129.8

35+32+35+25

13

钢箱梁

木天河大桥第七联

DZSTJ-6标

AK0+782.69

40+60+40

9.5

钢箱梁

枝江枢纽互通匝道桥第一联

DZSTJ-2标

BK0+754.354

40+60+40

9.5

钢箱梁

枝江枢纽互通匝道桥

DZSTJ-2标

EK0+642.500

42+65+42

9.5

钢箱梁

松滋枢纽互通第一联

DZSTJ-6标

K29+652/K29+647

40

12

简支钢混组合箱梁

丁塆村大桥第九联

DZSTJ-1标

K39+330

50

13

钢混组合箱梁

杨家湾2号大桥第5联

DZSTJ-2标

K79+157

50

13

钢混组合箱梁

西流村大桥第三联

DZSTJ-6标

FK0+290

55

9

钢混组合箱梁

邹畈枢纽互通匝道桥第二联

DZSTJ-1标

HK1+211.300

55

10.5

钢混组合箱梁

邹畈枢纽互通匝道桥第三联

DZSTJ-1标

ZK42+947.85/YK42+947.85

50

17.25

钢混组合箱梁

枝江枢纽互通主线桥第七联

DZSTJ-2标

K80+706.664

50

12

钢混组合箱梁

松滋枢纽互通主线桥第八联

DZSTJ-6标

注:上表中技术参数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财务会计报表、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5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7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无效

8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9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10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份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业绩。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打印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8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11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高级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单份合同钢结构总重量不少于10000吨的国内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应附: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打印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项目交工证明文件(若发包人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载明有交工时间的项目已交工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

4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2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5、近5年指2018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13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4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为代理商;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供货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供货期填写的供货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时限

16

质量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的规定

17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20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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