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南坪乡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ESLC-202405FJ-00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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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405FJ-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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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南坪乡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3】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南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茗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南坪乡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15 亩,总建筑面积 4040.00 平方米。拟新建厂房和仓储设施,建设面积约3400平方米;新建配套用房一栋,建设面积约640平方米;新建园区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场坪和道路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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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0 合同估算价:8941077.8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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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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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安全生产 C 类证书。(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未被“信用中国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须满足建筑业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划型标准依据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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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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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0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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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 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 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 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 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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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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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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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9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