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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磷石膏水洗净化及无害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08:33: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磷石膏水洗净化及无害化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204-420581-04-02-40856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

2.2 项目概况和规模:建设工程规模为100万吨/年磷石膏水洗净化无害化(实物量)。拟采用的关键路线包括浮选、净化无害化、膜处理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和服务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合同装置将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招标范围包括浮选装置、净化无害化装置、膜处理装置、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和服务设施。

本项目EPC总承包内容包括该装置的设计、供货、施工,单体和联动试车、开车直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对发包方人员的培训等工作。承包人需负责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资产清册、 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保修(缺陷整改)等各项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含政府组织的验收)、档案验收、性能考核和生产准备的相关服务、竣工结算。发包人负责地勘、场平、强夯,协助承包人进行装置开车,负责组织性能考核验收。

 

2.4工期要求:总工期240天,详见技术附件4《进度计划表》。

2.5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要求。

2)采购的设备和材料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要求。

2.6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须承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综合类C3证,至少2人具有C1或C2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8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3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9 投标人的施工类“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 100 分)。

3.10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 2023 年8月28日 20时 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无需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3年8月18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廖紫辉

异议联系电话:0717-6227288

10.2招标人: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枝城镇化工路11号

联系人:张伟伟

联系电话:18871738522

10.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廖紫辉、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0717-6227288

10.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18271364698

10.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10.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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