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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老城区重点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金山大道片区)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20:11:28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老城区重点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金山大道片区)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3]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枝江市建设项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昊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对东湖大道、金山大道、双寿桥路等路段进行排水管网改造以及管道开挖埋设后的路面、人行道、绿化恢复等管径0.8-2.2米之间

2、工程建设地点:枝江市城区。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后续招标文件)

4、建设总投资:约10166.22888万元

5、建设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 C2 证或 C3 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 C1 证或 C3 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枝江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申请人“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申请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的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须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参与资格预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当参与本项目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与投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17时30分(北京时间)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210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网上在线解密。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解密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所有申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1108日。

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建设项目中心

联系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礼化路100号

联系人:宋金波

联系电话:159269668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昊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南岗路北段拽车新农村

联系人:谢金玉

联系电话:1994519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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