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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省道及305省道(襄城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4:46:1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03省道及305省道(襄城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6G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03省道及305省道(襄城段)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303省道及305省道(襄城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2]4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且施工图设计已由 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襄交建管[20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襄阳市公路管理局襄城公路段,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市公路管理局襄城公路段,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
建设规模:303省道及305省道(襄城段)改造工程项目路线全长16.332公里,其中303省道(襄城段)路线全长9.84公里;305省道(襄城段)路线全长6.492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如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31
合同估算价:49605988.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2.4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选择“7.0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操作方法详见: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6 月15日00:00至2023年 6 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公路管理局襄城公路段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环城南路11号
    联系人:徐兵
    电话:0710-3513506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路汉江悦府写字楼14楼
    联系人:阮莉萍
    电话:15871052324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
    地址:襄阳市利民路1号
    联系人:襄阳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710-3440549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3年06月14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同时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适用范围为由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服务指南》的通知(鄂交发〔2021〕211号)之内容“从2022年10月1日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在签订养护作业施工合同前,应当取得新资质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平均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大于1。
注: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改建、大中修等工程,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注:1、近五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3、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④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予以证明、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以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8)投标人2021年度在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D级;
(9)投标人有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施工合同的,合同无效;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投标人处)注册,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程师 1 同时具备:
1、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以上人员需提供近12个月(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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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自有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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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设备自有或租赁,提供承诺书。
 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如招标人将“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附录7,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则将“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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