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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交通物资保障中心一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嘉鱼县交通物资保障中心一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JYZX-202308FJ-00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6:06: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鱼县交通物资保障中心一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嘉鱼县交通物资保障中心一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JYZX-202308FJ-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X-202308FJ-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鱼县交通物资保障中心一期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嘉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1221-04-01-5849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鱼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嘉鱼县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恒峰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嘉鱼县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32000平方米1.建筑装饰工程面积960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900平方米,原料仓库6500平方米,实验室和物资仓库1100平方米,机械停放仓库780平方米,配电房200平方米等。2.4000型沥青搅拌站的基础,原料仓库的基础,600型水稳站的基础及其他配套设备的基础。3.中心道路场地建设面积14000平方米、给排水系统、电力照明、综合管沟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含地勘,土建、设备基础、给排水系统、电力管沟、消防、室内外装饰、园林景观绿化等施工图全过程的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单价编制和竣工图编制(若需要)。2、施工部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01
合同估算价:35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班子配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满足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 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6日至2023年09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嘉鱼县交
通建设集
团有限公
代理机构:
湖北达恒
峰招标有
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嘉鱼
县鱼岳镇
发展大道
124号
地址:
湖北省武
汉市黄陂
区武湖农
场青龙分
场青龙汇
商业街5
5号20
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嘉迪
联系人:
司燕琼
电话:
13907243182
电话:
1857184002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8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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