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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仓储项目 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04:15:52

1.招标条件

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272号”、宜发改审批【2018】2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三峡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峡坝区(茅坪)货运中心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位于秭归县茅坪镇三峡翻坝物流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从园区开闭所接入2路10KV电源,采取电缆穿管埋地敷设至配电房,含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安装及电缆敷设等,保证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含10KV配电工程的规划报批、用电申报、设备安装、报装、施工、检测、竣工验收备案至供电部门正式送电、移交招标人。(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履约期限(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5安全目标: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8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1217时00分至2023年622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5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

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612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三峡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0717-6288518

联系地址:秭归县茅坪镇滨湖路6号山水龙城C9号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湖缘

联系电话:15872675438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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