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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五路跨航空路桥梁及道路工程施工(HBSY-202304SZ-01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7:21: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龙门五路跨航空路桥梁及道路工程施工(HBSY-202304SZ-01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4SZ-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五路跨航空路桥梁及道路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2]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接茅箭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界现状龙门五路,终点接东风国际学校附近现状东大道,道路全长543.182米,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途中新建上跨航空路桥梁1座,桥梁总长度96米,桥梁宽度30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管理、道路照明、绿化等设施。(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有关资料)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1
合同估算价:3028.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1 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其他有关内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表。(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人:
董工
电话:
0719-8632036
电话:
0719-8632855/187729868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690029280@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账 号:
账 号:
415010100100409947
2023年04月28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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