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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西院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西院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2304QG-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 14:13:0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西院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西院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2304QG-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4QG-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西院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已由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4-420107-04-02-2729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内
建设规模: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西院道路环境综合改造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附属工程。包括且不限于:校区内约40条主辅干道铺设沥青混凝土,面积约为2.1万㎡;部分路缘石更换;聚怡餐厅西侧室外篮球场升级改造为硅PU篮球场,面积约为500㎡;聚怡餐厅南侧室外小树林广场景观改造,路面铺设大理石、安装照明、景观小品,面积约为1600㎡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西院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直至通过审查、验收。(2)材料、设备采购和安装。(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4)负责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所涉及的一切检测工作和第三方检测工作。(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如有)、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工程保修、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5
合同估算价:58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并收到开工令后60日历天完成。 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1)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担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投资额4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两个合同中体现);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 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投资额400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合同金额 400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 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1.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入的施工员、质量员必须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6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近3年未出现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3.1.7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说明); (8)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方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2日至2023年04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武汉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服务平台(http://cgpt.wust.edu.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科技大学
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编:
430080
邮编:
430071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人:
高双、孙宁宁、王刚、刘素芳
电话:
027-68862385
电话:
027-8727270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4月21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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