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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及垃圾转运站项目EPC工程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及垃圾转运站项目EPC工程(HBSJ-202408FJ-17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6:22: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及垃圾转运站项目EPC工程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及垃圾转运站项目EPC工程(HBSJ-202408FJ-17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FJ-17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及垃圾转运站项目EPC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8-420111-04-01-95156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中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及垃圾转运站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其中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592平方米,地上1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256平方米,污水处理池占地面积80平方米,日处理垃圾量约80吨;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骑行道、登山步道、栈道、观景平台、植物绿化及景观照明等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垃圾清运、土方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园建、植物、给排水、强弱电,垃圾转运站的土建、给排水、机电安装、室内外装饰、设备采购安装及室外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华中师范大学元宝山北坡环境整治及垃圾转运站项目EPC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30
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2.3其他:工期145日历天(设计工期15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Ⅰ)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Ⅱ)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总投资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提供。 3.1.3、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总投资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EPC总承包业绩;3)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声明; ②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声明;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网址:http://zb.ccnu.edu.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师范大学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人:
居羿、方勇、杨洵
电话:
027-67861112
电话:
027-8727366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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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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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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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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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24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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