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中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改扩建项目石首市中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改扩建项目(JZSS-202403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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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S-202403FJ-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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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中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改扩建项目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审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石首市中医医院院内(石首市建设路68号)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一栋四层综合楼(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及一栋三层感染楼进行改造。其中综合楼原一层餐厅改造为康复治疗区,扩建面积197.77平方米;层、三层包房改造为病房,四层只改造电梯井道,改建面积2652平方米。感染楼扩建部分为制剂室中心,制剂库房、食堂,扩建面积1150.88平方米;原二、三层宿舍改建为办公室,改建面积 1422.10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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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内容,详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 合同估算价:978.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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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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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2)施工管理1人,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质量管理1人,持有土建施工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4)安全管理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资料管理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6)材料管理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6.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2)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6.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 ( 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认可。3.6.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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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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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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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 (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 1592112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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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石首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 0716-7819530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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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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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