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高坪镇米谷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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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407SZ-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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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高坪镇米谷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高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世行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高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建始众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点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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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始县高坪镇米谷冲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包含点源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4661026.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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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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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1.2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3)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s://www.hbggzyfwpt.cn/)信用承诺;各投标人应将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4)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1.4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单独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3)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任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部人员必须有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2024年4月、5月、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需提供缴纳社保的凭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盖鲜章的人员明细表(或提供官方网页人员社保查询明细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查询网站截图)) 3.1.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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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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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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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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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js.eszggzy.cn/js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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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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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