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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川黄精加工产业园(epc)(HBSY-202310FJ-05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5:03:4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川黄精加工产业园(epc)(HBSY-202310FJ-05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10FJ-05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川黄精加工产业园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3] 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
建设规模:新建集清洗、烘干、切片、粉碎、制丸蒸晒、包装等于一体的黄精加工车间。总用地面积8110.8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4155. 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13.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2平方米。负一层设备用房442平方米,主要为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用房;一层生产车间1460.12平方米,门厅227. 58平方米,接待及产品展示厅141.63平方米;二层原料仓库1396.43平方米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1
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 3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产业园或厂房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即参与投标的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分别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4日至2023年1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房路1号(赛武当西路40号)
地址:
十堰市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2号房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杜贤惠
联系人:
宋娟
电话:
0719-8699292
电话:
0719-86790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1月0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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