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A020073-202401
本建设项目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2〕2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与铁路交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白洋)市政工程(峡州大道三期下段)起于规划民族大道以北(杨家店村),向南沿规划走线,依次与规划张家湾路、白港大道、318 改线等相交后下穿紫云铁路桥,止于现状赵庄路与洋城大道交叉口,全长约6.1km,红线宽50-70m。
涉铁段位于本工程的衔接段(318 改线~赵庄路),衔接段长约0.28km,采用“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 60km/h、双向8车道”的技术标准。涉铁段起点里程K18+900.00,终点里程K18+970.00,长度70m。主要技术标准:(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车道数:涉铁段为双向 8车道+双侧人非。(3)设计速度:60km/h。(4)设计荷载:城A级。(5)净空要求:行车道净空不小于 5.0m,人非不小于 2.5m。(6)主体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一级。(7)主体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8)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9)环境类别:I类一般环境。(10)抗震设防类别:场区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二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市政工程部分(含景观),以及中铁武汉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4年2月设计的《宜昌市峡州大道三期(杨家店一白洋)市政工程与铁路交叉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由涉铁工程建设引起的铁路电力、通信、信号、接触网、工务等相关设施的迁改防护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发包人要求
2.3 其他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69.06万元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3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 标 人: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88号紫云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17-63344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庄永哲、章振华
联系电话:15871732723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设计人(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 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2024年9月20日
附录:
表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表2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 |
业绩1 | 承接过至少 1 项已完成的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
备注: 1. 投标人填报的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2.类似项目指与招标项目专业类似、规模相当的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 |
表3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项目 | 资格要求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近3年(2021 年9月至 2024年9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信用评价 | 不存在“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投标人近 1 年( 2023年9月至2024 年9月)不曾在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的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其中被国铁集团通报以时间方式暂停接受投标的投标人,在通报中规定的时间内不接受其投标)。 |
备注: 1.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由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负责查证,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投标人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4.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是指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或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发现并作出通报处理的。 |
表4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近三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项已完成的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3)近3年(2021年9月至 2024年9月)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铁道工程相关(或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铁路营业线类似工程项目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备注: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
表5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5-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 | 要求 | ||
其他主要人员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财务负责人 | 1 |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5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 3 年及以上。 |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5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3 年及以上。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中级及以上职称,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5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年及以上。 | |
试验负责人 | 1 | 具具有国家规定试验从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3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5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工程试验工作 3 年及以上。 | |
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 | / | / | |
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铁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 |
1 | 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2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及以上。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2 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 |
备注: 1.其他主要人员需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2.投标人填报的个人铁路工程项目业绩在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记录的,两者信息应一致,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查证不实的,投标人将承担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
表5-2 专用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1 | 钻孔桩机 | 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 2 | |
2 | 挖掘机 | 斗容 0.8~2.0m3 | 2 | |
3 | 汽车起重机 | 起重量<25t | 1 |
表5-3 分包要求
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的具体要求: 1.本标段允许分包的工程: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程),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办法》(铁建设〔2019〕16 号)要求。 2.对分包人的资质、财务、设备、人员和业绩等的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办法》(铁建设〔2019〕16 号)要求。 3.其他要求:分包单位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标段对于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并不得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3 项的任一情形。 |
备注: 1.分包内容: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 2.分包金额: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程) 3.分包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