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2022】0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配套尾气回收装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尾气回收装置是利用三聚氰胺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和甲铵液为原料,生成熔融尿液作为产品(生产三聚氰胺的原料)重新返回三聚氰胺生产装置。来自原有尾气回收装置的部分中压甲铵液作为原料送至本装置一并进行尿素合成,来自大尿素装置的尿液也进入蒸发系统进行蒸发浓缩,最终得到熔融尿液。
装置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8 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尾气回收装置
装置设计规模:高压及中低压系统设计能力 500 吨/天;蒸发系统设计能力 750 吨/天。
装置操作弹性:按正常生产能力 50--120%。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吉彩路20号。
4.招标范围: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尾气回收装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限额控制在初设投资概算工程费用20869.82万元以内。
4.1施工图设计包含:
4.1.1 尾气回收装置包括(日产尿素正常为500吨/天(100%),最大为600吨/天(120%), 蒸发系统满足三胺尿液需求,设计产能750吨/天,装置操作弹性:50%-120%,但所有设备、仪表、管道和管件需提供最小和最大工况,满足操作弹性要求):包含从界区外来的气相、液相对接点、以及界区内的相关对接点,本装置工艺、设备、机械、总图运输、装置布置、配管、仪表、电气、数字化交付、SIL定级、电信、结构、建筑、暖通空调、分析化验、给排水、安全、消防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4.1.2 界区交接点:需将生产中产生的氨水、尿液送至槽区及蒸发系统、需将本装置所需气相、液相等物质输送至本装置内部对节点或罐区,交接点为尾气回收装置界区外1m。
4.1.3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三聚氰胺项目配套尾气回收装置施工图设计、采购技术服务、定型设备及电气仪表采购文件(含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电气仪表及防腐保温等工程通用要求;含非标设备、非标构件招标所需的工程图)、三维模型成果、数字化交付(详见附件)等设计(含模型审查)和咨询服务内容;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和按地方格式要求修改施工图,以及在施工、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含竣工图)和生产试车等阶段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工作等;各专业分阶段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分阶段派相关专业设计代表现场驻点,该设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其内容和深度满足通用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工程施工及装置投产运行的要求。
4.1.4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
4.1.4.1 份数:施工蓝图8份(需盖红章),非标设备(含装配、零部件图)制作详图8份(需盖红章),PDF格式(盖电子章)电子版1份,物料及能量平衡表(含水平衡表)电子版1份(其中文字资料提供Word版、PDF版、报告签字版全本扫描,图纸提供CAD版和PDF版)。所有文件用Word/Excel(2010或以上)和Autocad2010(或以上)编制,并提供自定义的字体库。以上图纸满足审图要求并配合审图。
4.1.4.2 交付地点:发包人工程所在地。
5.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18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设计质量:
6.1 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国家认可及行业设计编制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深度要求。
6.2 施工图设计深度按《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2009)、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执行。
6.3 装置先进性达到:(1)绿色、低碳、自动化、智能化、安全可靠。(2)装置热能利用率国内领先;(3)装备国内领先、综合能耗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指标。(4)清洁文明生产水平满足或高于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化化工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3年3月至6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 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2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5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设计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南荣
联系电话:152999635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北路华祥天玺御墅6栋101室
联 系 人:刘霞、尹昌秀
联系电话:0717-6855788 13487294402 1348721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