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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茅塔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十堰市茅箭区茅塔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407SZ-02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23:22:1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茅塔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十堰市茅箭区茅塔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407SZ-02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07SZ-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茅塔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3]195号、茅发改审批[2023]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7.71%其它:22.29%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
建设规模:河道治理5.5公里,其中茅塔乡廖家村桃花岛水库至货郎店段河道治理3.9公里;大坪村河道治理1.6公里;河道清淤9.5万方、河堤挡墙2763m、水生植被恢复 4.28 万㎡,岸坡绿化 14320 ㎡;污水管网 6600m、配套 50T/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十堰市茅箭区茅塔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的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扬尘防治、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
合同估算价:4127.6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①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②近 5 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工程投资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③投标人近5年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④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投资金额或中标结果公告或合同协议书载明的金额为准) 业绩。(3)人员要求: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投标;(3)联合体双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茅塔乡廖家村4组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95号柳林春晓9幢1-(-2)-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璨
联系人:
熊雅珍
电话:
15377261188
电话:
1877297254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7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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