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庙坪矿区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郧阳区庙坪矿区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HBYY-202303QG-00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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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YY-202303QG-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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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庙坪矿区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3】1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十堰聚鑫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风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刘洞镇庙坪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郧阳区庙坪矿区开采工程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矿区采矿道路工程(总长3070米);一、二、三号采区削顶平台土石方工程,排土场工程,以及排水给水工程;矿区外部道路工程(总长1740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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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交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0 合同估算价:4146.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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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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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4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矿山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业绩(含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中标公示网站查询截图;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业绩网页公示截图)。 3 拟派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相关岗位合格证书;(5)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近半年以来(2022年10月-2023年03月)任意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5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相关声明),如出现上述违法失信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6)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单独下载招标文件,并在下载后以其“查看下载情况”截图作为已下载依据,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综合标组成部分统一上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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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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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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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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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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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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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