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供水水源及供水能力整合提升工程(水厂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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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411FJ-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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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供水水源及供水能力整合提升工程(水厂改造工程) (EPC)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422822-04-01-8988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裕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招标人为建始县裕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红岩寺镇、长梁镇、官店镇、业州镇、茅田乡等5个乡镇。 建设规模:主要涉及红岩水厂、邓家垭水厂、漆树垭水厂、红土坪水厂、官店水厂、茅田水厂黄连沟水厂等7座水厂的改造;改造后增加水厂日供水能力 9000.00m3/日,总供水规模23800m3/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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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要求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 合同估算价:23744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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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2374.48万元(其中工程费2277.38万元+勘察设计费70.96万元+其他费26.14万元)。勘察部分(内容含项目所有勘察,工程勘察所涉及红岩水厂、邓家垭水厂、漆树垭水厂、红土坪水厂、官店水厂、茅田水厂黄连沟水厂等7座水厂的全部工作(含地质勘察、外业见证、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全部勘察工作,以及编制能通过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等。
设计部分: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7座水厂范围内的房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和市政配套工程<含配套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含节能专篇)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水土保持咨询服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采购部分:所涉及的相关工程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施工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含各类专项工程和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具体以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0.96万元,最高限价为上限价,采用费率招标,费率上限为《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号)的60%,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以预算评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结合《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号文)计算,当实际勘察设计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勘察设计费结算,当实际勘察设计费按中标费率确定的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结算;
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率)最高限价为100%,以预算评审核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
其他费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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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2)+(3)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 2019 年 1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2000万元(设计业绩以投资额为准,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为联合体投标,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10)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11.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12.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无企业、人员不良诚信信息。提供查询截图)。 3.14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施工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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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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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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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者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 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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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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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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