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7巴蕲公路一标段、三标段工程(HBXS-202303GL-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S-202303GL-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347巴蕲公路一标段、三标段工程已由黄发改审批【2017】356号、黄发改审批【2017】50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县境内 建设规模:G347巴蕲公路一标段、三标段工程,一标段起于浠水县巴河镇七铺村,止于巴河镇新港村,长10公里。三标段起于兰溪镇兰溪村,止于散花镇茅山村,长16.97公里。建设标准: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5.5米,路面宽22米,沥青混泥土路面,设计时速80公里,双向四车道。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31 合同估算价:99061.44万元 | |||||||||||||||||||||||||||||||||||||||||
2.3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交通部部颁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等,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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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6日 |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3、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4、近5年的施工业绩指自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项目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5、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对第 4项的(1)、(2)、(4)条所述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以上人员应附有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所有证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以上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完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为审查依据,个人缴纳无效)。 3、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的完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为审查依据,个人缴纳无效); 2、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3、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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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