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茅田二水厂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ESJS-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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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JS-202308SZ-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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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茅田二水厂工程全阶段勘察设计已由建始县水利局以建水文【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茅田乡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塘坝一座,库容8万立方米,新建处理能力5000t/d水厂一座、泵站两座,新建输水管道5.5km,工程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 其他: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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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预算(纸质及软件版)、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测量、勘察工作,施工期驻现场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必须按业主方要求提供测量、地质勘察、实验、设计报告和图册等一系列设计成果,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必须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批。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6。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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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勘察/设计服务期以实际工程情况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最终竣工验收为止,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施设计等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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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承接过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2)财务状况良好,近三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 0 元,以企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信誉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主要配备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申请单位。(需提供2023年5月、6月、7月缴纳社保的凭证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盖鲜章的人员明细表或提供官方网页人员社保查询明细表,附查询网站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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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3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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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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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7.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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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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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js.eszggzy.cn/jsweb/)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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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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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