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F+EPC(金龙教育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ESSJ-202304QT-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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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304QT-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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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F+EPC(金龙教育园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208 -422801-04-01-6969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金茨泉酒厂西南侧)。 建设规模:拟新建金龙教育幼儿园及金龙职业高中,项目建成后可容纳 4100 名学生就读。项目总用地面积 87967.61 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 23474.6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0097.97 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配套建设停车场、室外活动场地、运动场、供配电、给排水、消 防、环保、绿化等工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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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完成龙凤职业教育园F+EPC一期(金龙教育园)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包括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室内环境、设备安装、钢结构检测、基坑监测、场区道路及附属工程等检测。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1 合同估算价:4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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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规定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规定标准的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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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检测范围); 3.1.3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检测监管平台,登录后点击“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进入)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省内检测机构以省检测监管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同时具有单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单项资额不低于4.5亿元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由招标人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 信 用 中 国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中(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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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29日至2023年05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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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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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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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址:http://es.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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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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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