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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环球港人行天桥工程北京路环球港人行天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304SZ-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21:23: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京路环球港人行天桥工程北京路环球港人行天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304SZ-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4SZ-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路环球港人行天桥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柳林路立交桥两侧
建设规模:天桥位于北京路-柳林路立交桥两侧,整体分东、西两幅。东幅桥起点接环球港广场平台终点接京津园广场,桥全长260米,宽4米,其中主桥段长252米,坡道段长8米。西幅桥起点接市农业农村局人行道终点接香格里拉城市花园人行道,桥全长217米,宽4米,其中主桥段长200米,坡道段长17米。同步实施桥面铺装、排水等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北京路环球港人行天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等,包含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1)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等工作;2)工程施工: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3)负责本项目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相应工作和服务全面负责,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内容包括配合业主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报批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17
合同估算价:2470.1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或“类似施工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应投标人完成的类似业绩的规模和施工内容,投标人是联合体的,任意一方的业绩均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城控步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柳林路柳小巷8号
地址:
十堰市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
邮编: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骆先生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0719-8129611
电话:
0719-8632755//1997172564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账 号:
账 号:
415010100100409947
2023年04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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