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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太平顶旅游区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05:38:57

1、招标条件

远安县太平顶旅游区项目二期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3-420525-04-01-33549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行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远安县太平顶旅游区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新建集餐厅会议室功能楼一栋(含精装修),水吧及服务中心一栋等相关道路、给排水、绿化、安防配套设施及家具设施软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建筑面积以图审核定面积为准,总投资额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总投资额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4 项目地点:远安县洋坪镇百井村太平顶林场。

2.5 履约期限: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至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 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2 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4.1 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4.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 应具备国家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2 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 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 ① 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 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④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 2022 年12月至2023年2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3.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 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5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4 月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 23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 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 号)文件精神及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非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269时00分。

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 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5 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 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 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 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 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 4 月 4 日

12联系方式:

人:宜昌行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远安县洋坪镇双路村十五组88

人:汪鹏

联系电话:150908851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开发区金德瑞酒店21

人: 肖明慧

联系电话: 1533572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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