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旗峰体育公园项目苗木主材(暂估价部分)采购项目(ESSJ-202309FJ-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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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309FJ-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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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州旗峰体育公园项目苗木主材(暂估价部分)采购项目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亚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中亚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至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宏兴御景庄园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恩施州旗峰体育公园,规划用地面积 40000 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面积 26413.96 平方米(含生态水景面积 1886平方米),其他用地 13586.0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休闲健身场地 3780 平方米、生态停车场 510 平方米、儿童活动场地 820平方米、篮球场 570 平方米、羽毛球场 177 平方米、五人足球场800平方米、乒乓球场 42平方米、园林休憩场地及园路 3030 平方米、健身步道 1837 平方米、连廊 488 平方米、公厕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994.09 平方米、木平台 884 平方米、六角亭建筑面积 79 平方米、石拱桥 2座、绿化、照明、场地平整等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暂估价(苗木主材)。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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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暂估价(苗木主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恩施市宏兴御景庄园北侧。。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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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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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或《苗木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类似苗木供货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近五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五年。)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过投标资格,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①-③ 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④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列入信用黑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凡是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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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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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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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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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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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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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