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长渠(白起渠)武安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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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NZ-JSGC202308SL-00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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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南漳县长渠(白起渠)武安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2】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南漳县武安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水环境治理起点位于张家营前,横穿荩忱大道途径武安镇政府,终点位于刘家河村后,总长4.2公里(其中清河管理区管辖范围约890米);景观提升起点位于灵溪路前镇区入口新源大酒店处,途径武安镇客运站,终点至武安镇幼儿园后刘家河村处,总长约2.5公里。建设内容:沿河截污工程、清淤工程、渠道岸坡整治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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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如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竣工后缺陷修复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11 合同估算价:45235754.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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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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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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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的水体污染治理或水环境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提供相关业绩均可)。 3.1.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①第(1)、(2)、(3)、(4)、(7)、(8)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本项信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或声明;②第(5)、(6)项,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投标人未按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6 项目管理人员:(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2)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3)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上述人员自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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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 年8月31日至 2023 年9月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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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nz.gov.cn/zb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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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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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