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沙河治理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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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ZY-JSGC202501SL-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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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沙河治理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以《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枣阳市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襄水发﹝2022﹞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沙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沙河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沙河治理。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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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枣阳市沙河治理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20 合同估算价:241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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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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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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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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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所监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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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营业执照: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监理员3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所有拟投入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 2024 年 6 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住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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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1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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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yang.gov.cn/wz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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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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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