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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污水厂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郧西县污水厂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411SZ-01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19:14: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西县污水厂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郧西县污水厂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411SZ-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X-202411SZ-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污水厂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4】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兴诚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上级扶持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兴诚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鑫畅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西县城关镇及其他15个乡镇
建设规模:对郧西县城关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设备升级改造:更新改造格栅设备14套,生化预处理设备39套,污泥处理设备15套,在线监测设备11套,配套巡查车、吸污车污水处理设施14套;对郧西县其他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51万吨/日)设备升级改造:更新改造在线监测设备85套,更新改造污水预处理设备160套,更新改造污水生物处理设备162套,更新改造污泥处理设备33套。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 (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 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01
合同估算价:934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二)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污水处理)EPC总承包业绩(注: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②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污水处理)设计业绩(注: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③投资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含污水处理)施工业绩。(注: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统一上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郧西县兴诚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中鑫畅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佘家湾村3组园林路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万达广场A座6楼42号
邮编:
4426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李先铃
联系人:
陈玲
电话:
0719-6103528
电话:
1399781488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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