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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紫阳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06:45:47

1.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紫阳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3]3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点军街道办事处,代建单位宜昌点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宜昌市点军区紫阳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修复跌水复氧工程,紫阳河流域下游水域生态修复,河岸缓冲带生态修复,骡马洞段上游硬质护岸改造、马洞段下游构建生态护岸,紫阳河流域上游段河滩、河口设人工湿地。

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

①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等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取得图审合格书(图纸审查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②施工招标范围:包含设备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

3)设计及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设计履约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发包人(或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出具的优化意见完成修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工期:3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4)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6)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采购需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须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5设计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A(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B(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9)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3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电子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均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⑥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0825日至202309月04日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918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82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点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456

联系人:杨露露

联系电话:150717252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移民青年创业园11

联系人:郑君臣

联系电话:1877175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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