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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7:09: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一标段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夷发改投资【2023】2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乐天溪垃圾转运站及大件垃圾分拣中心新建工程;鸦鹊岭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对现状田畈转运站进行原址拆除改造;黄花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对现状黄花场转运站进行原址拆除改造。(详见清单文件)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 6261.74 万元。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需取得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并且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就工程施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2824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29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423)组织开标及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112 号 

人:  /

联系方式:13872668882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86 号东汇云居酒店 9 楼 

人:严丹

联系方式:13508602393

1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12号

话:0717-7200518

综合监督部门:

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址: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话:0717-782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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