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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崖土司城址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项目(EPC)(ESXF-202408FJ-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19:54: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唐崖土司城址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项目(EPC)(ESXF-202408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408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崖土司城址文物保护及展示利用项目(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3】6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州咸丰县唐崖镇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079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759.48平方米。新建唐崖土司城址世界文化遗产陈列展示中心占地面8903.45 平方米,建筑面积18445.28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游客管理服务中心占地面积3510平方米,建筑面积4378.90平方米;建设停车场12205.30平方米;遗址消防应急通道4公里;外围连接栈道5公里;廊桥1座,建筑面积730平方米;遗址沿线防洪岸线治理3.5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7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8
  合同估算价:315649449.99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15649449.9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09625249.99元,设计费6024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1.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及市政行业(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接过类似EPC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其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2)施工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函。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兼任也可分开提供)。其它施工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量员 1 人,施工员2人(土建、市政各一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专职安全员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C2或C3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5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 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否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施工企业)必须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 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吴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6810288 0718-6023518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1-1号
  招标人邮编:445600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1028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5号
  代理邮编:445600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602351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8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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